重陽節敬老慰問金 回到老年安養>
- 申辦單位:屏東縣政府社會處
- 諮詢聯絡電話:屏東縣政府長青科08-7320415#5367
發放對象:
- 重陽節30日前設籍本縣,且截至當年12月31日止,年滿90歲以上之老人。
發放金額:
- 年滿90歲至99歲者,每人新臺幣2,000元。
- 年滿100歲以上者,每人新臺幣10,000元。
發放方式:
敬老慰問金得採致贈現金或匯款方式辦理發放。依前項規定辦理致贈者,方式如下:
- 年滿90歲至99歲者,委由各鄉(鎮、市)公所致贈。
- 100歲以上者,由縣長或其指派之適當人員慰訪致贈;若無受訪意願者,由本府或委由各鄉(鎮、市)公所致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