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外僑居留證 回到成家 >
- 申辦單位: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
- 諮詢聯絡單位:移民署屏東縣服務站08-7661885
應備文件
- 持居留簽證入境者:
- 填寫外僑居留證申請書1份,繳交正面彩色脫帽相片1張(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,規格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/portal查詢)。
- 護照、居留簽證正、影本1份(正本驗畢歸還)。
- 申請居留事由之證明文件,例如我國籍配偶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、影本(正本驗畢歸還)。
- 居留地址證明文件。
- 證件費:1年期新臺幣1,000元,2年期新臺幣2,000元,3年期新臺幣3,000元。
- 持停留期限在60日以上,且未經簽證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有效簽證入國者:
- 填寫外僑居留證申請書1份,繳交正面彩色脫帽相片1張(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)。
- 護照及停留簽證正、影本1份(正本驗畢歸還)。
- 3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。(在國外辦理健康檢查者,其證明須經駐外館處驗證)。
- 自核發之日起1年內之原屬國全國性刑事紀錄證明(須含最近5年內之紀錄),但不得逾該證明所載之有效期限。(須經駐外館處驗證,並得要求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)。
- 申請居留事由之相關證明文件,例如我國籍配偶辦妥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、影本(正本驗畢歸還)。
- 居留地址證明文件。
- 證件費:1年效期新臺幣1,000元,3年期新臺幣3,000元,另加收新臺幣2,200元。
※ 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時,應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申請辦理住址變更登記。
相關文件
*相關連結 :
*表單下載 :
- 申辦事項
- 書表
- 網址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