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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回到出生 >

  • 申辦單位:各鄉鎮市公所
  • 諮詢聯絡電話:屏東縣政府社會處08-7320415#5322

應備證

  1. 父、母及幼童戶口名簿。
  2. 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。
  3. 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、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,請檢附居留證影本。

申請資格

  1. 育有二足歲以下兒童。
  2.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。
  3. 未領取未滿2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。

相關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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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申辦事項
  • 書表
  • 網址
  • 屏東縣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撤銷補助證明書
  • 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

  •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問答集

  • 屏東縣政府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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