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 善列印
聯絡我們
回首頁
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
回到出生 >
申辦單位:
各鄉鎮市公所
諮詢聯絡電話:
屏東縣政府社會處08-7320415#5322
應備證
父、母及幼童戶口名簿。
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。
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、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,請檢附居留證影本。
申請資格
育有二足歲以下兒童。
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。
未領取未滿2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。
相關文件
*相關連結 :
*表單下載 :
申辦事項
書表
網址
屏東縣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撤銷補助證明書
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
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問答集
屏東縣政府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表